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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发布时间:2022-07-28   来源:   关注度:6214

一、申领对象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未就业的,可申领不超过 6 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

申领对象不包含失地无业农民失地农民、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发放标准

参保缴费满 1 年(含)以上的,按 6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参保缴费不满 1 年的,按 200 元/月·人的标准计发。

、停发条件

领取期满、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收监执行的,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

四、申领时限

202212月31日。

五、申领材料

无(现场申领需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申领方式

(一)网上申领登陆微信小程序“四川e就业”或登陆人社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portal/index)。微信办理:搜索微信服务号“四川e就业”,实名绑定本人身份证,点击“微申报”中“失业服务”--“失业补助金申领”办理相应业务。人社部平台办理:安装“电子社保卡APP”,打开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包张正无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扫描登陆,点击“社会保障”中“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理相关业务。

(二)现场申领失业前最后参保(失业保险发放)地就业服务部门失业保险窗口申领。

七、特别提示

(一)失业补助金每人一生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费和抚恤金等其他待遇,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防止现场集中办理造成人员聚集、拥堵,请符合条件人员尽量通过网上渠道自主办理。

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2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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