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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好结构性就业矛盾——五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4-06-11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关注度:309

        一边是“有活没人干”,一边是“有人没活干”,这看似矛盾的两幅画面,是结构性就业矛盾的直观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针对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这一结构性就业矛盾精准把脉、对症下药,为破解这一难题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目前,结构性就业矛盾已成为我国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主要体现为“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一方面,部分劳动者知识技能不适应产业发展和市场需要,求职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不少行业和企业用工缺口较大,尤其缺少技术技能人才。结构性就业矛盾既是长期性难题,又是深层次症结。只有解决好这一矛盾,才能更好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劳动者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我国人才依然不足,特别是技能人才队伍的规模、结构和素质尚不能完全满足需要,一些劳动者的专业、技能和素质与市场不相适应,科技人才、数字人才等有效供给不足。只有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才能有效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破解人力资源供需错位。素质优良和总量充裕,是质量和规模上的追求;结构优化和分布合理,是人口内部结构和外部空间分布的要求。要围绕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的总体目标,紧扣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不断推动人力资源提质效。

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结构性就业矛盾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供给侧,本质上是教育、培训同就业、市场的融合有待加强,劳动力供给无法有效满足现实需求。通过教育和培训提升劳动者的能力素质,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是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根本之策。这就需要科学研判人力资源发展趋势,推进教育与产业深度协同、有机衔接,增强人力资源开发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坚持需求导向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同时,完善供需对接机制,深化工学一体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举措,推行订单式培养、套餐式培训。有效构建人才培养“供应链”、有力打造能力提升“综合体”、有序形成供需对接“立交桥”,才能推动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正确就业观。造成“有活没人干”和“有人没活干”,因素是多方面的,思想观念即是其中之一。目标定位和岗位供给不匹配,求职需求与市场现状不相符,很容易造成供需脱节。积极理性的就业观念如同催化剂和加速器,能激发劳动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快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近年来,很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积极转变就业观念,探索更多就业可能。有人扎根城乡基层,有人投身中小微企业,有人拥抱新就业形态,有人玩转新职业……他们的职业选择和成才经历表明,择业新观念能打开就业新天地。就业观的变化是隐变量、慢变量也是关键变量,转变得好,就能为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带来更大增量。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走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之路。

解决好结构性就业矛盾,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必须迈过的一道坎。聚焦就业“两难”,持久用力、精准发力、凝聚合力,必将推动人力资源供需在动态匹配中走向相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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